首页
> 通知公告 > 通知公告
    工程剩余物资处置招标公告
    • 时间:2026-07-01 16:01:05
    • 点击:

    1. 招标条件

   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中农大农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招标人”)工程剩余物资处置项目,招标人为北京中农大农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批物资的处置进行公开招标。

    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    2.1 项目名称:工程剩余材料及施工机具处置。

    2.2 处置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41号平房。

    2.3 物资概况:本次处置物资为工程剩余库存,包含各类原材料、施工机具、辅材等,具体品类、规格、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。新旧程度不一,均以现场现状交付。招标人不就物资的质量、完整性、可用性作任何担保。

    2.4 处置方式:实行整体打包处置,不接受拆分或选择性接收。中标人须对全部物资统一承接。

    2.5 工作范围与费用承担:中标人自行负责物资的清点、搬运、装卸及场地清理工作,所有相关费用(人工、运输、设备使用等)及税费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。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协助,亦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。

    2.6 报价构成:投标报价须分两部分填报——

    (1)接收我院原有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报价;

    (2)接收剩余全部材料处置报价。

    两部分合计为投标总价。总价须涵盖物资接收、清运、场地清理、税费缴纳及其他一切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。

    2.7 价款结算:招标人仅按中标总价收取款项,不接受中标人以任何理由提出的价款抵扣、折价或变更支付条件的申请。中标人须确保所有费用已足额计入报价。

    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
    3.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
    3.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搬运、场地清运及安全作业能力。

    3.3 近三年(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3年)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,或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    4. 现场踏勘

    4.1 本项目要求现场踏勘,未按要求参加踏勘的投标人,不具备投标资格。

    4.2 招标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,向合格报名单位通知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。

    4.3 踏勘须知:

    (1)投标人须委派1~2名代表,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;

    (2)踏勘期间投标人自行负责人员及财产安全,并遵守招标人现场管理规定;

    (3)踏勘后招标人统一组织答疑。

    5. 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

    5.1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6年7月5日18:00(北京时间)止。

    5.2 报名方式: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(cauapdi@163.com),邮件主题格式为“物资处置报名+单位名称”:

    (1)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(加盖公章);

    (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(加盖公章);

    (3)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(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);

    (4)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(zxgk.court.gov.cn)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(截图须清晰显示域名、投标人全称、查询结果及查询时间,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日期间);

    (5)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信用承诺函》(加盖公章)。

    5.3 投标文件清单获取:报名通过后,招标人将以邮件形式告知投标文件编制所需的具体清单及格式要求。

    6. 投标文件递交

    6.1 投标文件为投标人完成现场踏勘后提交的报价文件。

    6.2 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7月7日18:00(北京时间),以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 6.3 递交方式:电子邮件,将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 cauapdi@163.com,邮件主题统一为“物资处置投标+单位名称”。

    6.4 投标文件内容应包含:投标报价单(加盖公章)、履约能力承诺函及其他要求材料(具体以报名后通知为准)。

    7. 评标办法

    7.1 本次处置不设保留价,采用总价最高价中标法。有效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。

    7.2 若有效最高报价出现并列,由招标人组织并列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(线上或现场方式,具体另行通知),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,二次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;二次报价仍相同,由招标人研究确定最终中标人。

    7.3 评标结果确定后,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,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。

    8. 履约要求

    8.1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处置合同。

    8.2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清全部价款,并于付清价款之日起2日内完成全部物资的清点、搬运离场,并将库房及周边场地清理至招标人认可的原状。

    8.3 作业过程中须做到安全环保、文明施工,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;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及其他安全责任,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。

    8.4 本次处置涉及的所有税费由中标人承担。

    9. 联系方式

  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金码大厦11层

    联系人:杜老师

    电话:010-62736917、18618127686

    邮箱:cauapdi@163.com

    10. 其他

    本公告在我院官网(https://apdi.cau.edu.cn/index.html)及中国农业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官网(https://zcjy.cau.edu.cn/)发布,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京中农大农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6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