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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中秋、国庆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9-11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资产经营公司字号:[ ]

各下属企业及分支机构

    中秋、国庆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市安办、区高校安联办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切实做好“两节”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,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,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,现将“两节”期间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

   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“两节”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,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,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,层层分解任务,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宣传教育措施。

    二、强化检查督导,消除安全隐患

    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。加强中秋、国庆节期间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,要逐一排查车况和安全性能,有问题的车辆一律停驶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,切实消除事故隐患。凡逾期未年检、达到报废年限、安全状况不合格的,严禁上道路行驶。

    严格派车、用车审批制度。企业组织集体外出活动,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,确定带队负责人,选派经验丰富的司机,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。对驾驶员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专兼职驾驶员要写出交通安全保证书,并做好登记备案。

    三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

    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,确保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达到100%。通过组织培训、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形式,辅以典型交通事故案例,使员工尽快了解北京的交通状况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,不断增强交通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。

    四、采取各种形式,广泛宣传

   “两节”前夕,各企业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,网站,微信、短信平台等广泛宣传超速行驶、疲劳驾驶、酒后驾驶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,积极倡导员工绿色交通出行,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,切实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效果。

    五、重点做好人员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

    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节日出行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,要求员工不乘坐没有运营资质的非法运营车辆,对乘坐中司机的危险驾驶行为要敢于说不,避免重大交通伤害的发生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资 产 经 营 公 司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9月11日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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